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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言:cat
2000/05/09 00:36
吳淡如---□擁有就永遠不要失去 □
我第一次聽見朋友用「曾經擁有就永遠不要失去」來形容某人談戀愛的心態時,心裡有個放了很久的謎題忽然之間揭曉了,對,就是它
我一直很疑惑,為什麼有些戀愛越談越是傷害,為什麼有些人寧願把戀愛談到狼狽不堪,也不願乾乾脆脆有個善終,有些人甚至還對自己已經不愛的人百般糾纏。來就是這個心態在作祟,它存在人們的心中,完全不肯把正臉往「理性」這一方面看過來。
所謂理性,我為它下的註腳是:願意面對問題,而且願意採行有效的方法來解決人生問題。理性追求的是人生的豁然開朗,而不是受困於漫漫長夜。
我常對某些人的愛情問題深感疑惑,是因為,我根本沒有這樣的想法,所以無法站在死纏亂打的人的立場上。一個寫作者,在面對一個自己非常喜愛、也許也相當精彩,但會令文章模糊焦點或不知所云的想法或事件,必須學會去蕪存菁,不能把它硬「掰」進來,這也影響到我面對人生問題和愛情問題的態度─如果這個人,這件事,這段感情,搶救無益,所有的問題與結果已經清晰可見,那麼我寧願祝他幸福,必須放手,一拍兩散,不能作繭自縛。對於「曾經擁有就永遠不要失去」的想法,我確實有點難以了解。
*分手時就該分手*
這使我想到,從前有一次到了朋友辦公室,一位當工讀生的大學在學生把她的感情困擾告訴我,我根本無法進入情況─一點也不了解她在困惑什麼的心情。她說,她有個優秀的舊男友,是台大的學生,對她很好,但她覺得他很無趣,於是她又認識了一位也是很優秀的美國大學生,這人對她似乎也是很死忠
最近她好不容易跟台大學生分手了,可以好好投入新戀情,沒想到,那人告訴她那個台大學生在離開她的一個月內,馬上找到一個漂亮女友,使她心情陷入谷底,求生不得,求死不能。
我愣了好久,實在不能理解她的痛苦在哪裡。是她自己不要的啊,有人願意承接,應該祝福他才是,她痛苦些什麼?原來,是「曾經擁有就永遠不要失去」的想法在作祟。這只是一個輕度的例子,重度的是你每天只要打開報紙社會版,就一定會
看到,有些前夫看到前妻另結新歡,心有不甘,就把她殺了;有些母親誤以為孩子是她的所有物,她活不下去,孩子得陪她死。這不都是曾經擁有就永遠不要失去的心態嗎?有時在Callin節目裡,陪家庭主婦聊到她生命的低潮,她會說,好想帶孩子去死─我總會立刻加以勸說。我會問這位母親,如果她小時候自
己的父母不合,母親帶她去死,她願不願意?這些母親總會愣了一下,幽幽的說,不........不願意─這就對了,那麼妳為什麼會認為妳的小孩應該要願意?我想,很多含冤九泉的孩子應該爭辯,那是你們大人的事,關我什麼事,為什麼要連累我的性命?
*愛情沒有永久保證書
有些曾經擁有就永不失去的人,自己未必沒有出軌的紀錄。有個男士飽受一位前女友騷擾,騷擾範圍之廣,等於古代的「誅九族」,所有親戚朋友都備受這位不甘離去的女友的電話恐嚇。後來他親自想去懇談和解時發現,原來他的前女友已經有新的同居人─她自己有新歡,但就是不讓他輕鬆如意。新的已來,舊愛還不願割去
最近,我看到一個令人不忍的例子,一位在婚姻關係中不斷有外遇的丈夫 ,在因前妻以驗傷單為由訴請離婚後,過了幾年還來潑前妻硫酸,導致前妻一眼失明,全身百分之四十燒傷。她失去工作,嚴重的破了相,更必須養兩個孩子,還在擔心因傷害罪入獄的前夫假釋出獄,繼續傷害她。更可怕的是她的前夫沾沾自喜的叫人來傳話:「現在妳沒人要了吧,我還是可以要妳,妳乖?
我第一次聽見朋友用「曾經擁有就永遠不要失去」來形容某人談戀愛的心態時,心裡有個放了很久的謎題忽然之間揭曉了,對,就是它
我一直很疑惑,為什麼有些戀愛越談越是傷害,為什麼有些人寧願把戀愛談到狼狽不堪,也不願乾乾脆脆有個善終,有些人甚至還對自己已經不愛的人百般糾纏。來就是這個心態在作祟,它存在人們的心中,完全不肯把正臉往「理性」這一方面看過來。
所謂理性,我為它下的註腳是:願意面對問題,而且願意採行有效的方法來解決人生問題。理性追求的是人生的豁然開朗,而不是受困於漫漫長夜。
我常對某些人的愛情問題深感疑惑,是因為,我根本沒有這樣的想法,所以無法站在死纏亂打的人的立場上。一個寫作者,在面對一個自己非常喜愛、也許也相當精彩,但會令文章模糊焦點或不知所云的想法或事件,必須學會去蕪存菁,不能把它硬「掰」進來,這也影響到我面對人生問題和愛情問題的態度─如果這個人,這件事,這段感情,搶救無益,所有的問題與結果已經清晰可見,那麼我寧願祝他幸福,必須放手,一拍兩散,不能作繭自縛。對於「曾經擁有就永遠不要失去」的想法,我確實有點難以了解。
*分手時就該分手*
這使我想到,從前有一次到了朋友辦公室,一位當工讀生的大學在學生把她的感情困擾告訴我,我根本無法進入情況─一點也不了解她在困惑什麼的心情。她說,她有個優秀的舊男友,是台大的學生,對她很好,但她覺得他很無趣,於是她又認識了一位也是很優秀的美國大學生,這人對她似乎也是很死忠
最近她好不容易跟台大學生分手了,可以好好投入新戀情,沒想到,那人告訴她那個台大學生在離開她的一個月內,馬上找到一個漂亮女友,使她心情陷入谷底,求生不得,求死不能。
我愣了好久,實在不能理解她的痛苦在哪裡。是她自己不要的啊,有人願意承接,應該祝福他才是,她痛苦些什麼?原來,是「曾經擁有就永遠不要失去」的想法在作祟。這只是一個輕度的例子,重度的是你每天只要打開報紙社會版,就一定會
看到,有些前夫看到前妻另結新歡,心有不甘,就把她殺了;有些母親誤以為孩子是她的所有物,她活不下去,孩子得陪她死。這不都是曾經擁有就永遠不要失去的心態嗎?有時在Callin節目裡,陪家庭主婦聊到她生命的低潮,她會說,好想帶孩子去死─我總會立刻加以勸說。我會問這位母親,如果她小時候自
己的父母不合,母親帶她去死,她願不願意?這些母親總會愣了一下,幽幽的說,不........不願意─這就對了,那麼妳為什麼會認為妳的小孩應該要願意?我想,很多含冤九泉的孩子應該爭辯,那是你們大人的事,關我什麼事,為什麼要連累我的性命?
*愛情沒有永久保證書
有些曾經擁有就永不失去的人,自己未必沒有出軌的紀錄。有個男士飽受一位前女友騷擾,騷擾範圍之廣,等於古代的「誅九族」,所有親戚朋友都備受這位不甘離去的女友的電話恐嚇。後來他親自想去懇談和解時發現,原來他的前女友已經有新的同居人─她自己有新歡,但就是不讓他輕鬆如意。新的已來,舊愛還不願割去
最近,我看到一個令人不忍的例子,一位在婚姻關係中不斷有外遇的丈夫 ,在因前妻以驗傷單為由訴請離婚後,過了幾年還來潑前妻硫酸,導致前妻一眼失明,全身百分之四十燒傷。她失去工作,嚴重的破了相,更必須養兩個孩子,還在擔心因傷害罪入獄的前夫假釋出獄,繼續傷害她。更可怕的是她的前夫沾沾自喜的叫人來傳話:「現在妳沒人要了吧,我還是可以要妳,妳乖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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