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類: 嘰哩呱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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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3/08/02 02:37
水電工裝針孔偷拍房客母女 判賠35萬精神損害 2003/08/02 01:34
[EtToday]
記者鍾錦榮/高雄報導
林姓水電工在出租房屋暗裝針孔攝影機,並將偷拍房客母女洗澡及如廁的錄影帶,好康逗相報,播放給友人觀賞,後來其友人良心不安,揭發他「偷拍」事件,法官判處林某應賠償這對母女35萬元的精神上損害。
90年7月間,林姓水電工在房子尚未出租前,在出租房屋的二樓浴室天花板上裝設針孔攝影機,後來一對母女搬進該屋居住時,即暗中偷錄母女在浴室內非公開活動。林某並將偷拍畫面轉存成錄影帶,除供自己觀賞外,並告訴友人有精彩的影帶是否要觀看,帶友人先到一攤位認人後,再返回住處播放偷拍錄影帶給友人看。
由於偷拍內容都是女子如廁、洗澡畫面,林某的友人認出是林的房客被偷拍,友人不認同他的行為,就告訴房客,指明她們的浴室被暗裝針孔攝影機。這對賣母女回家查看,果然天花板有個孔,旁邊隱藏插座及線路,但因攝影機已經被拆除,因此警察無法處理。被偷拍的母女心有不甘,即在林某的友人作證下,找林某談判,他坦承裝設針孔偷拍,但錄影帶已經銷毀,最後林某答應賠償24萬元,分期每月給付5000和解,並簽下本票。
後因談判的錄音帶失竊,林姓水電工認為並無證據指證他偷拍,就拒付和解費用,經被害人提出控訴並請求附帶民事損害賠償300萬元。林某因偷拍女房客在浴室內的私密行為,被法院依妨害秘密罪判處七個月,並於今年2月上訴遭駁回而確定。但林某辯稱,先前在浴室養烏龜,裝設監視器是要觀察照料烏龜,並非為了偷拍房客洗澡、如廁。
高雄高雄分院審理認為,林某將烏龜養在樓下浴室,並且大費周章裝設錄影監視器觀察幾乎長期不活動的烏龜,顯與常情有違,且在林某的友人指證下,法官懷疑他當初為何要達成和解,認定他有偷拍犯行,判處應賠償房客母女35萬元。
[EtToday]
記者鍾錦榮/高雄報導
林姓水電工在出租房屋暗裝針孔攝影機,並將偷拍房客母女洗澡及如廁的錄影帶,好康逗相報,播放給友人觀賞,後來其友人良心不安,揭發他「偷拍」事件,法官判處林某應賠償這對母女35萬元的精神上損害。
90年7月間,林姓水電工在房子尚未出租前,在出租房屋的二樓浴室天花板上裝設針孔攝影機,後來一對母女搬進該屋居住時,即暗中偷錄母女在浴室內非公開活動。林某並將偷拍畫面轉存成錄影帶,除供自己觀賞外,並告訴友人有精彩的影帶是否要觀看,帶友人先到一攤位認人後,再返回住處播放偷拍錄影帶給友人看。
由於偷拍內容都是女子如廁、洗澡畫面,林某的友人認出是林的房客被偷拍,友人不認同他的行為,就告訴房客,指明她們的浴室被暗裝針孔攝影機。這對賣母女回家查看,果然天花板有個孔,旁邊隱藏插座及線路,但因攝影機已經被拆除,因此警察無法處理。被偷拍的母女心有不甘,即在林某的友人作證下,找林某談判,他坦承裝設針孔偷拍,但錄影帶已經銷毀,最後林某答應賠償24萬元,分期每月給付5000和解,並簽下本票。
後因談判的錄音帶失竊,林姓水電工認為並無證據指證他偷拍,就拒付和解費用,經被害人提出控訴並請求附帶民事損害賠償300萬元。林某因偷拍女房客在浴室內的私密行為,被法院依妨害秘密罪判處七個月,並於今年2月上訴遭駁回而確定。但林某辯稱,先前在浴室養烏龜,裝設監視器是要觀察照料烏龜,並非為了偷拍房客洗澡、如廁。
高雄高雄分院審理認為,林某將烏龜養在樓下浴室,並且大費周章裝設錄影監視器觀察幾乎長期不活動的烏龜,顯與常情有違,且在林某的友人指證下,法官懷疑他當初為何要達成和解,認定他有偷拍犯行,判處應賠償房客母女35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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