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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類:普遍級 政治火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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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言:King 2004/03/25 03:03
我們經常在報紙上看到這樣的報導手法:「據了解,某某人怎樣怎樣…」,看起來似乎沒什麼大問題,但就新聞寫作的角度來看,其實「據了解」這三個字已經開宗明義的交待出寫這篇報導的記者,當時並未在現場。

依照新聞寫作的規範,撰稿記者必須對他的報導具百分之百的責任,撰稿前必須經過審慎的求證與合理客觀的研判後才能下筆,否則輕者只是危言聳聽,重者則毀人名譽,攪亂一池春水。

以個人過去從事新聞採訪的經驗,如果記者本身是親臨現場並目睹或耳聞一些事實,那麼就應該清礎出具消息來源,例如:據某單位職銜的某人指出…如事涉敏感,有必要保護消息來源時,則必須以「國防部某位不願具名的中將指出…」如此的口吻來交待消息是有根據的。

我們也經常看到一些報導的來源指名為「台北訊」的方式,這些報導大都意謂著消息來源是經由轉藉而來,可能是來自中央社的公稿,也可能是轉述別報的報導。當然也有些可能是事涉記者本身的人身安全,所以記者不敢具名報導。

新聞報導的另一要務是求證與平衡。目前因為媒體競爭的關係,媒體為了搶時效,大多數的消息都未事先經過嚴謹的求證,如最近陳由豪在美國公佈海霸王為陳水扁競選總部開出的發票一事,即使事後也未見媒體向海霸王求證,僅憑陳由豪單方面散佈說法,這樣不僅造成被控訴的一方沒有機會說明,也讓社會大眾在一時間內被媒體強迫灌輸海霸王被指控的事實內容,對海霸王來說並不公平。

過去,我在訓練報社記者時曾出一道題目:宜蘭漁民向農委會控訴,指漁區附近近日集結大批的海豚,影響漁獲量,要求農委會必須提出解決方案,否則漁民不排除北上抗爭。對於這樣的題目,希望記者兼顧平衡報導的原則寫出相關的新聞。

後來,幾乎大部份的新進記者都只針對漁民的控訴寫出新聞內容,卻沒有人向農委會詢問解決方案或立場;再則,當事者之一的海豚更不會有人去理會。有記者問,海豚又不會說話,如何問牠的想法。我回答說:誰說海豚不會說話,只是我們聽不懂。在這種情形下,如何詢問海豚的看法呢?我的回答是:向當事的海豚拍下一張寫實照,也就是前往爭議區內捕捉海豚的身影,然後在圖說上註明「這就是被指控的海豚」。

這樣作有何意義呢?

在漁民的立場,海豚會吃魚,造成漁獲量大量減少,該殺!但站在國際保育的觀點,海豚是被保護的動物,不能殺!所以,農委會必須權衡照顧漁民的立場與保護海豚的立場,因此具有爭議。所以,拍張照片讓讀者自己去做判斷,到底海豚是該殺還是該被保護。

我經常告誡我的記者,不要在記者會現場發稿,除非是政策宣示,或不具爭議性的內容;但遇到必須平衡或求證的內容時,必須等到離開現場後再出去撞一場球,讓情緒平衡後才能下筆。

有一個很典型的例子,新竹發生一件令全國震驚的學童被綁架撕票案,當時被害者家屬不斷召開記者會控訴凶嫌的殘暴,並泣訴要求法院應對疑犯處以極刑。記者會現場當然很感傷,被害者家屬的心情大家都可以理解,問題是,案子已經進入司法程序,被逮者也不過是嫌疑犯而已,況且,在案子終結後,並沒有找到被害者的遺體,也就是不能證明有被害者的情形下,當時的承審法官卻因為受到輿論的壓力,竟然就判處被告死刑,這件事證明了採訪者本身沒有揮去記者會現場的「氣氛」,就斷然下筆因而影響事件的進行乃至於結果。

最近,總統遭槍擊事件,我又親眼見到這樣的悲劇再度發生:三月十九日,投票前一天深夜,我收到具名為親民黨市議員的傳訊,指X美醫院某護士透露,槍擊事件該日上午,她就接到院方電話通知回院,表示下午有大事要發生…投票當日一大早,也接獲同樣的手機簡訊。

這件事是有疑點,但經由媒體操弄的結果,彷彿真有該名護士,也真如簡訊所云確有其事。我不禁要問,誰問到該名護士了?誰確定有那名護士?很明顯,並沒有媒體認真的求證。

我也可以隨便打個電話給親民黨立委,自稱是槍擊事件的原凶,指出該件事是我一個人做的,原因是因為我長期失業,日子已經過不下去,況且我咸信泛藍會贏,所以向地下錢莊借了一大筆錢全部押注在連宋兩人會贏的賭局上,因此我不希望陳水扁會贏,但南部的情勢看來,陳似乎大有可為,為免破產跑路,所以犯下這件驚天動地的案子…

這樣的鬼扯,相信也會有人相信。

日昨,我看到某扣應節目徵求軍警人員扣應進去,說出是否有被限制投票的實情,結果,很多人打進去自稱是軍職人員,並大表不滿的說了一大堆好像是真的事。當時我曾想要如法炮製,打進去說我是某外島單位的軍職人員,搭乘某航次軍艦於某日返台,而我確實去投票了。當然,這樣杜撰的內容也很有公信力。

問題是:哪家媒體去問了軍憲警人員?滿街的警察難道問不到半點線索?誰家有人當兵,難道那麼困難查證?這種問題還需要扣應節目爭相討論嗎?

我要表達的意思是,電子媒體在未經求證的情形下散播不實的內容,其影響力相當可怕,但節目一但播出,便容易造成似是而非的錯誤,節目製作單位必須考慮到製播類似節目所可能引發的社會爭端,因此更必須採非常嚴謹的手法去進行節目,而不該讓這種馬路消息來影響視聽。

不論是電子媒體或平面媒體,在激烈的競爭下,新聞報導的方式已經淪為競爭的工具,而非主持社會公義的公器,在無法規範媒體的前提下,我只能呼籲所有的閱聽人,睜大眼睛,運用智慧來判斷是非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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