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類: 嘰哩呱啦
Hits:1015
回應:0
推薦:0
引言:K
2004/02/17 03:59
記者肇瑩如/澎湖縣報導
澎湖縣某離島國中一名女學生家長向警方報案,指曾獲全國特殊優良教師表揚的一名老師,對她女兒性侵害;被指控的老師昨天表示,女學生騷擾、猥褻他,要他幫忙解決「性需要」,他「不做也不行」,但絕對沒有「性侵害」。
這所國中的校長昨晚得知此事非常驚訝,表示這名老師有卅多年教學經驗,得獎無數,為人熱心公益,在地方上也相當有聲望,他覺得很意外,實際情形他還要再了解。至於這名女學生是由母親代為註冊,目前以「人在台灣」為由請長假中。澎湖縣教育局長顏秉直說,此案已進入司法程序,教育局已要該國中今天舉行教評會處理。
這名女學生的母親日前向澎湖警方報案說,這名教師也是她的國中老師,她實在不願指控老師對她女兒性侵害。她表示,她女兒去年進入國中就讀,這名老師知道她丈夫因案服刑,家裡經濟情況不佳,見她女兒頗有姿色,因此這名老師雖非她女兒班導師也非授課教師,卻從一年級起多次藉著輔導、給她女兒午餐費、生活費、書籍簿本費等理由,利誘她女兒交往,並多次對她女兒性侵害。
她表示,她是替女兒洗內衣褲時,查覺有異樣分泌物,追問才知道女兒遭老師性侵害,一年級下學期把女兒轉學到高雄,去年十一月底因故再轉回原校,沒想到這名教師又開始騷擾她女兒,她女兒不理會,老師還是猛打電話,語帶威脅,她才決定提出告訴,並找出一條疑沾有精液的內褲及錄音帶,要求警方驗DNA。
由於比對DNA的結果尚未出爐,警方還沒傳喚這名教師。這名教師說,這名女學生有偷竊、說謊等情形,一年級入學後,主動來找他要求幫忙,他想改變這名學生行為,很熱心輔導她,不時幫她付午餐費、簿本費等費用。
他表示,沒想到這名女學生經常來騷擾他,甚至趁他在學校一個人打電腦時,脫掉上衣、摸他下體,要他幫忙解決她的「性需要」,他覺得「自己像木偶一樣」,但為了輔導這名女學生有正確觀念,當時他還是拒絕並制止學生的行為。
這名教師說,女學生的行為讓他不堪其擾,一年級下學期她轉學後,他還慶幸「終於解脫了」,沒想到轉學回來後又來騷擾他,並以「不從就公布兩人錄音帶」為由逼他就範,他不做也不行。
記者問他所謂「不做也不行,到底做了什麼?」他未正面回答,只說「我有沒有能力做,要專家判定,司法會還我公道」。
記者再追問他:「兩人是否曾發生性關係?」他答稱:「我常與有地位的人一起喝酒,我怎麼知道有沒有?」但他強調「絕無性侵害」,因他「身體有問題」。
【2004/02/17 聯合報】 @ http://udn.com
[ 回應本篇文章 ]
[ 回應本篇文章 ]